|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7.98.6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游智信 |
| 聯絡電話 | (04)7575407#713 |
| 機關地址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傳真號碼 | (04)7575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7 彰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5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13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9/13 10:30 |
| 開標地點 | 和仁國小校長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0/1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5年10月14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業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投標廠商所填具之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須知: (一)、 本採購案請廠商親自勘驗現場(至校勘查時間請事先與本校聯繫),勘查後需填寫現場會勘切結書並依現場實際狀況規劃設計,報價包含包商利潤損耗、重型機具費用、運輸費及稅捐等。(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會勘者簽名後放入投標文件內投標。) (二)、 本採購之產品於投標時需檢附商品型錄(含商品尺寸、材質及圖片),置於企劃書內,採購交貨時以檢附型錄之產品為主。若無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設備驗收時,需檢附材質及出廠證明。 (三)、 投標時需檢附企劃書1式6份,若無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本採購之投標廠商得對其投標之企畫書自行簡報說明10分鐘,供評審委員提問5分鐘,做為評審參考。 (四)、 本採購文件檢附施工規範,得標廠商依施工規範予以施作。 (五)、 本採購廠商評審採序位法,評審項目請詳閱廠商評審須知。 (六)、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八)、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九)、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十)、 依政府採購法第96 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提供優先決標或允許價差優惠方式予環境保護產品廠商。 (十一)、 採購商品如涉及綠色採購範疇,以環保標章、省電、省水、綠建材標章等產品優先採購。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1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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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