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7.98.3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1 - 傢具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游智信 |
| 聯絡電話 | (04)8862328#104 |
| 機關地址 |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
| 傳真號碼 | (04)886124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66,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7 彰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766,00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08 13:00 |
| 開標時間 | 111/07/08 13:30 |
| 開標地點 | 建新國小多功能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5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8/0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8月26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業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投標廠商所填具之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十八、 其他須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三)、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四)、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 本採購採公開徵求設計企劃,投標時請檢附設計圖說,以作為評選依據。本採購因教師宿舍空間(教師房間、客廳、廚房)與設備裝設安置,需符現場規劃及使用需求,廠商請實際至本校教師宿舍空間實地會勘、丈量,以利設計。會勘場地請事先與本校總務處聯繫,聯絡電話:總務處04-8862328轉104。(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與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六)、 系統櫥櫃之設計與施作之分項,需載明尺寸及檢附設計圖說,並詳列製作單價分析表(教師房間、客廳、廚房)。採購物品若為制式商品,需載明品牌、型號、規格,並檢附產品型錄於投標文件。 (七)、 請廠商準備企畫書及設計圖說一式4份,供評選委員參閱。投標廠商得簡報10分鐘,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 本次採購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 (九)、 本次採購施工含舊有損壞設施拆除,廢棄物搬運及整潔工作。 (十)、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十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十二)、 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08 13: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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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