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6 已決標公告

社頭鄉公所106年度低收入戶暨獨居老人聯誼、母親節、父親節及重陽敬老表揚活動餐會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決標日:105/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紅蟳小吃店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
原始預算
$ 49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蕭淑滿
聯絡電話 (04)8732621#164
機關代碼 3.76.47.69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聯絡人 蕭淑滿
聯絡電話 (04)8732621#164
傳真號碼 (04)87206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桌次:10桌。 增購期間:106.1.1~106.12.31。 每桌金額:新台幣3,500元 增購上限合計:10桌X 3,500=3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09:00
開標時間 105/12/06 11: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4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能提供本標的服務者之廠商;主廚人員應具有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中餐烹調丙級以 上或廚師證),投標廠商得參考審查項目表評分項目,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審查評分參 考。 二、證明文件: 1.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廚師證影本或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獲前一期正名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 復表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 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4-8733344。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電話:04-8732621、傳真:04-8720689。 9.履約期限: (1)以本履約標的140桌或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以兩者先到者為履約期限。 (2)機關有權調整履約日期之權利並於一星期前通知確定辦理之日期、時間,屆時以機關通知 為原則。 A低收入戶暨獨居老人聯誼:暫定106年1月10日(星期二) B母親節表揚:暫定106年5月6日(星期六) c父親節表揚:暫定106年8月6日(星期日) D重陽節表揚:暫定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前述之餐會活動於106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竣。 10.備註: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3)金額 A預算金額:桌數140桌X 3500元= 490,000元。 B增購金額:桌數10桌 X 3500元= 35,000元 C採購合計:525,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9
聯絡人
蕭淑滿
聯絡電話
(04)8732621#164
機關代碼
3.76.47.69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聯絡人
蕭淑滿
聯絡電話
(04)8732621#164
傳真號碼
(04)872068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桌次:10桌。 增購期間:106.1.1~106.12.31。 每桌金額:新台幣3,500元 增購上限合計:10桌X 3,500=3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6 09:00
開標時間
105/12/06 11: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4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能提供本標的服務者之廠商;主廚人員應具有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中餐烹調丙級以 上或廚師證),投標廠商得參考審查項目表評分項目,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審查評分參 考。 二、證明文件: 1.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廚師證影本或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獲前一期正名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 復表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 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4-8733344。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電話:04-8732621、傳真:04-8720689。 9.履約期限: (1)以本履約標的140桌或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以兩者先到者為履約期限。 (2)機關有權調整履約日期之權利並於一星期前通知確定辦理之日期、時間,屆時以機關通知 為原則。 A低收入戶暨獨居老人聯誼:暫定106年1月10日(星期二) B母親節表揚:暫定106年5月6日(星期六) c父親節表揚:暫定106年8月6日(星期日) D重陽節表揚:暫定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前述之餐會活動於106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竣。 10.備註: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3)金額 A預算金額:桌數140桌X 3500元= 490,000元。 B增購金額:桌數10桌 X 3500元= 35,000元 C採購合計:525,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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