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6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沈永堂 | 朝陽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建築系副教授 |
| 張源修 | 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正教授兼系主任、建築師、室內設計師 |
| 郭錦津 | 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
| 楊育鑫 | 農業課課長 |
| 莊美奉 | 幼兒園園長 |
| 葉連勝 | 建設課課長 |
| 許芳榤 | 行政課課長 |
| 機關地址 | 515彰化縣 大村鄉 中正西路338號 |
| 傳真號碼 | (04) 8539270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7/06/27 10:00 |
| 原公告日期 | 107/06/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彰化縣-大村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B1211***** |
| 廠商名稱 | 曾智霖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406 臺中市 北屯區 崇德九路369號11樓之15 |
| 廠商電話 | (04) 22427900 |
| 決標金額 | 7,960,29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7/07/27 - 107/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大村鄉立幼兒園興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等技術服務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曾智霖建築師事務所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評選序位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8,193,618元 |
| 底價金額 | 8,097,294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7,960,294元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沈永堂 朝陽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建築系副教授 是 張源修 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正教授兼系主任、建築師、室內設計師 是 郭錦津 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是 楊育鑫 農業課課長 是 莊美奉 幼兒園園長 是 葉連勝 建設課課長 是 許芳榤 行政課課長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7/07/1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7/07/17 |
| 契約編號 | 107-3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7,960,29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7.6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 附加說明 | 議價結果,技術服務部分:建造費用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部分曾智霖建築師事務所第二次減價以底價承攬(底價為建造費用百分之六.二八),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第一次減價後以百分之五.七在底價五.八四內,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部分第二次減價後以底價承攬(底價為建造費用百分之五.零四),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第二次減價後以底價承攬(底價為建造費用百分之四.二三),超過一億元至五億元部分第二次減價後以以底價承攬(底價為建造費用百分之三.五四),議價成立;其他服務部分:曾智霖建築師事務所第一次減價以新台幣13萬元整最低,在底價13萬3,000元整內,議價成立,並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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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