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5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9 - 其他土地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黃涵君;建設課:辛麗玲 |
| 聯絡電話 | (04)7584012#203 |
| 機關代碼 | 3.76.47.59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機關地址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聯絡人 | 秘書室:黃涵君;建設課:辛麗玲 |
| 聯絡電話 | (04)7584012#203 |
| 傳真號碼 | (04)758846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7/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 付款方式 | 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5/07/30 09:30 |
| 開標時間 | 115/07/30 10:00 |
| 開標地點 | 線西鄉公所3樓發包室(地址: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鄉公所2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產權移轉登記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為土地採購案件,為使得標者更了解契約內容,自訂較簡易契約書與得標者簽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
| 其他 | 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mail protected]。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04-7584012分機104。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廠商資格: (一) 基本資格(擇一即可):自然人、公司行號、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印本)。 (2)為公司者,公司設立或登記登明(影本)。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者,為法人(團體)登記證(影本)。 2.身分關係聲明書。(正本) 3.投標切結書。(正本) 4.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5.印鑑證明文件。(正本) 6.土地公同共有人聯合投標書(非公同共有土地免附)。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30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