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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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9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5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61 - 橡膠輪胎和內胎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金財或白志全 |
| 聯絡電話 | (04)8852121#216 |
|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
| 傳真號碼 | (04)88190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 付款方式 | 現金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1/05 10:00 |
| 開標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一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詳如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與提供標的有關廠商,如各種輪胎之翻修製造買賣業務; 或其營業項目為輪胎批發業(代號:F114050)或其營業項目為車胎零售業(代號:F214050)等相關業務者,且未受停業處份之業者或其營業項目為輪胎批發業(代號:F114050)或其營業項目為車胎零售業(代號:F214050)等相關業務者,且未受停業處份之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開標時廠商經通知後如果未到場,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依其政府採購法及施行細則規定視同放棄之權利。 (二) 本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 (三) 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標案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四)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由本所通知後7個日曆天內依規定格式及所需文件製作契約書並用印完成送達機關,辦理簽約手續。 (五) 履約期限: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決標日若早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115年1月1日;決標日若晚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決標日)。本案維修合約期間內若有增購車輛,得於採購範圍內辦理補換輪胎。(另詳契約條款)。 (六)付款辦法-分批付款:每月10日前送前月份輪胎檢查表、每月結算計價明細表及請款明細、維修清冊(含維修施作前、中、後照片,一式2份)、維修確認簽收單、並檢據向本所清潔隊請款。(每月結算付款。年底因會計年度結算本(12)月須於履約期限12月31日將請款核銷資料送達本所請款。) (七) 廠商標價若超過本標案積點單價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 廠商最低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九) 本須知(含招標規範)為合約條件之一,效力視同契約。 (十) 採購標的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取得全部權利。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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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