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CAB112-145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彰化縣歷史建築埔心羅厝天主堂原教室(文物館)修復工程

彰化縣文化局 決標日:113/01/18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4/01/18 08:30 | 開標:2024/01/18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5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須技師簽證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2.5%)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4/01/12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4/01/12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3/12/2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進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0
原始預算
$ 12,481,727
底價金額
$ 12,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雅真
聯絡電話 (04)7250057#2429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6,92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2,481,72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9,985,38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1/18 08:30
開標時間 113/01/18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文化局保管款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投標至https://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餘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2.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 甲、 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乙、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 甲、 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乙、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丙、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29。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證明文件: 1.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註:投標時未檢附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者,得於申請發還押標金時提出。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5.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6.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7.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8.本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 10.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18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雅真
聯絡電話
(04)7250057#2429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6,92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2,481,72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9,985,38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1/18 08:30
開標時間
113/01/18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文化局保管款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或電子投標至https://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餘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2.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 甲、 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乙、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 甲、 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乙、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丙、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29。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證明文件: 1.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註:投標時未檢附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者,得於申請發還押標金時提出。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5.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6.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7.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8.本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 10.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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