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7.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永裕 |
| 聯絡電話 | (04)7639062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 |
| 傳真號碼 | (04)76356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局保留於113年3月31日前依決標單價洽得標廠商辦理增購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30% (新臺幣1,05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1/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1/05 10:00 |
| 開標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本局4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7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本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2年1月1日(或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領標證明: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規格請洽本局保安科李先生 04-7619622。 2、 為確保本案維修使用設備品質,避免影像效果與治安監控需求、規格有所差異,投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至本縣轄內二林鎮斗苑路段(所需電源、相關軟、硬體設備、安全維護及保險等,均由投標廠商自備),實施全天候實際操作攝錄影像作業,並於投標時需一併提出(如規格功能需求說明書P2-P4),做為投標資格確認審驗事項之一,投標時廠商除需操作展示說明供審驗外,亦須提供本案設備規格之產品文件,審驗結果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價格標之比價。所需設備及軟體均與規格相同,由廠商提供之,不符本局要求效果與目的者,視同投標規格不符,且架設測試時需依據本採購規範為主。(餘詳如規格功能需求說明書) 3、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提出本案主要項目設備投標規格文件,由本局於開標階段審查(附件4)廠商所提供之投標規格是否本案需求相符,主要項目設備詳如規格功能需求說明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警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1/0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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