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6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彭永康 |
| 聯絡電話 | (037)982130#51 |
| 機關地址 | 366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 |
| 傳真號碼 | (037)9824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14 |
| 原公告日 | 112/09/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9/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9/27 09:00 |
| 開標地點 | 銅鑼鄉公所2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銅鑼鄉公所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執行都市計畫簽證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式10份,送請機關審核通過後據以執行。 2.規劃設計部分及履約各分段進度: (1) 廠商應於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公告徵求意見說明資料送達機關。 (2) 廠商應於本所完竣公告徵求意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撰擬完成並提交通盤檢討計畫書、圖草案(依法定程序所需數量提列)。 (3) 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審議後,廠商應於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審議後經甲方寄送會議紀錄之發文之日翌日起40日曆天內依決議會議紀錄內容完成計畫書圖文件之修正,提送修正及再製作計畫書圖,必要時,機關可要求提前修正完成。倘審議結論與意見重大或複雜時或有新增意見,廠商得來函申請展延之;上開計畫書、圖草案,於經銅鑼鄉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廠商應製作辦理公開展覽所需計畫書圖(法定程序所需數量)。 (4) 廠商應於本案公告發布實施之次日起30 日曆天內依國家地理資訊系統相關計畫所定資料標準格式製作電子檔上傳至國家地理資訊系統,並提交所有工作成果書圖及電子檔之電腦檔案光碟予機關。 (5) 通盤檢討計畫書、圖,經機關校對後仍須再修正者,其再修正期限以機關檢送之修正函文所載期限為準,未列再修正期限者,比照前第3目規定之期限辦理。 (6) 履約分段進度若機關另有開會議決或另函通知限定之期程者則以該期程為準。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7) 廠商須持續配合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作業(含專案小組及大會)及計畫書圖修正作業,至都市計畫公告實施為止。 3. 自簽約後,各階段廠商檢送工作成果期日均以機關收文日為準。並以本所掛號收發文日為依據。 4. 廠商於成果報告繳交後,仍須配合機關或上級單位之相關成果作業需求繳交資料,及提供相關簡報資料。 5. 為符合內政部「國土規劃資訊系統擴充暨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流通更新維護計畫」更新資料作業,本案應於交付成果報告書圖時另交付合於旨揭系統標準規定之檔案並一併上傳於系統上。」 6. 如有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暫予保留案者,計畫圖之數值檔應包括CAD檔。 7.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8. 本履約期限不含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二)本契約所稱日(天)數,係以日曆天計算。 (三)評選會議日期、時間,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更正內容: 刪除「委託專業服務計畫需求說明書」第陸條、工作成果,第二項條文:「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檢核確認及修訂本案都市計畫變更範圍之樁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9/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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