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115-01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新竹縣政府收購私有道路土地

新竹縣政府 決標日:115/08/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義忠、張瓊絹、王偉仲、李豪勳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89,712
原始預算
$ 3,325,000
底價金額
$ 1,219,609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9 - 其他土地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得新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91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劉得新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91
傳真號碼 (03)5541146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09:00
開標時間 115/08/27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新竹縣政府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行政處採購科-F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之土地所有權人,需於簽約後3個月內自行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屬特殊性質。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一、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資格: 1、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全部規定,且無第二款情形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參加投標: ①、持有新竹縣各都市計畫區域內都市計畫道路(含公路系統縣道、鄉道共線路段)範圍。 ②、非都市計畫區域之公路系統縣道、鄉道路段之土地。 ③、屬私有道路土地。 2、屬下列規定土地之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投標。參加投標者,所投文件無效: ①、前經機關徵收或協議價購,惟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或土地登記簿已有公告徵收註記之土地。 ②、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政府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之公共設施用地。 ③、新市區建設範圍內,由私人或團體依都市計劃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自行負擔經費興建之公共設施用地。 ④、配合私人或團體舉辦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事業劃設,並指明由私人或團體興闢之公共設施用地。 ⑤、區段徵收範圍內,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五之二條第一項規定,規劃整理為道路,並經無償登記為政府所有之公共設施用地。 ⑥、重劃區內,於實施市地重劃時,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將該重劃等費用,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之供公共使用道路用地。 ⑦、土地被占用者。 二、應附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 ①、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②、投標人為公司者,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表(影印本) ③、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2、投標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6個月以內)。 3、都市計畫區域:土地所在地之「新竹縣OO鄉(鎮、市)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編定分區使用類別為道路用地)。 4、非都市計畫區域之縣道及鄉道編號道路:新竹縣政府核發之道路證明文件(可向本府工務處養護科申請),該宗土地使用類別非屬交通用地者,需先辦妥變更為交通用地。另該宗土地部份為道路者需先行辦理逕為分割併變更為交通用地。 5、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份證影印本)。 6、投標人如為成年人且為民法第15條之一「輔助宣告」,應檢附監護人或輔助人之同意證明文件。 7、投標人聲明書、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及無一物數賣及其他債務糾紛切結書、土地使用情形切結書。 8、土地屬分別共有,且僅部分共有人參加投標者,投標人應另出具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其優先購買權之切結書。 三、本次招標採公開底價,本次招標底價為招標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的百分之五十。 四、領標方式:至本府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下戴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新竹縣政府收購私有道路土地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8/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得新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91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劉得新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91
傳真號碼
(03)5541146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7 09:00
開標時間
115/08/27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新竹縣政府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行政處採購科-F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之土地所有權人,需於簽約後3個月內自行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屬特殊性質。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一、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資格: 1、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全部規定,且無第二款情形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參加投標: ①、持有新竹縣各都市計畫區域內都市計畫道路(含公路系統縣道、鄉道共線路段)範圍。 ②、非都市計畫區域之公路系統縣道、鄉道路段之土地。 ③、屬私有道路土地。 2、屬下列規定土地之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投標。參加投標者,所投文件無效: ①、前經機關徵收或協議價購,惟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或土地登記簿已有公告徵收註記之土地。 ②、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政府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之公共設施用地。 ③、新市區建設範圍內,由私人或團體依都市計劃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自行負擔經費興建之公共設施用地。 ④、配合私人或團體舉辦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事業劃設,並指明由私人或團體興闢之公共設施用地。 ⑤、區段徵收範圍內,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五之二條第一項規定,規劃整理為道路,並經無償登記為政府所有之公共設施用地。 ⑥、重劃區內,於實施市地重劃時,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將該重劃等費用,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之供公共使用道路用地。 ⑦、土地被占用者。 二、應附證明文件: 1、資格證明文件。 ①、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②、投標人為公司者,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表(影印本) ③、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2、投標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6個月以內)。 3、都市計畫區域:土地所在地之「新竹縣OO鄉(鎮、市)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編定分區使用類別為道路用地)。 4、非都市計畫區域之縣道及鄉道編號道路:新竹縣政府核發之道路證明文件(可向本府工務處養護科申請),該宗土地使用類別非屬交通用地者,需先辦妥變更為交通用地。另該宗土地部份為道路者需先行辦理逕為分割併變更為交通用地。 5、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份證影印本)。 6、投標人如為成年人且為民法第15條之一「輔助宣告」,應檢附監護人或輔助人之同意證明文件。 7、投標人聲明書、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及無一物數賣及其他債務糾紛切結書、土地使用情形切結書。 8、土地屬分別共有,且僅部分共有人參加投標者,投標人應另出具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其優先購買權之切結書。 三、本次招標採公開底價,本次招標底價為招標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的百分之五十。 四、領標方式:至本府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下戴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度新竹縣政府收購私有道路土地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8/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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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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