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予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期間至多一年),期間為109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31日止,預估含擴充金額新台幣11180000(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核算付款,縣府午餐政策如有異動,停止擴充年限乙方不可異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北斗里北門口41號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實際上課日約200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入口-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為即時餐食工廠、其他餐飲業(伙食承包)。
2.其他證明文件:含營養師執業執照、具備廚師執照或中餐烹調技術士證之合法納稅。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最近二年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投標截止日前半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以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預估用餐人數650人(以實際用餐人數計算)x實際上課約200天x每餐43元
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予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期間至多一年),期間為109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31日止,預估含擴充金額新台幣11180000(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核算付款,縣府午餐政策如有異動,停止擴充年限乙方不可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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