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4.3.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家馥 |
| 聯絡電話 | (03)5518160#111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
| 傳真號碼 | (03)55176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購新台幣150萬元採購標的之權利且係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價續約核算付款。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以郵遞領取者請註明領標之名稱及案號,並將工本費、貼妥回郵郵資(新台幣45元)及書明回郵地址、收件人名稱之大型回郵信封一併寄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行政科收;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工本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1 09:30 |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本局1樓第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行政科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 之合格醫事檢驗機構,或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經衛生福利部中 央健康保險署特約之醫院設有醫事檢驗部門者,並符合「醫事服務機 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2、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糞 便潛血檢驗醫事機構認證之合格醫療院所或醫事檢驗機構。3、實際 操作檢驗人員需領有醫檢師/生執業執照,並提供職業執照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 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 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 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 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 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 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 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 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 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 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 業稅金者,應繳交免納營業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衛生福 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事機構證明。5、符合醫事服務機構辦理 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證明文件。6、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糞便潛 血檢驗醫事機構認證之合格醫療院所或醫事檢驗機構證明。7、服務 需求說明書六、規格說明相關證明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