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或丙級技術證明、修護技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訂定審查時間,由本局承辦會同各分局承辦共同審查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 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名單展期續]: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警汽、機(含型重型機)各式零組件材料更新維修及保養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送達地址(信箱):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 (收發室)。 [後續邀標決標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維修輛型式數量]:偵防、巡邏、警備、機車等4種,預估維修數量汽車224輛、機車693輛。 (一)、截投標或截收件,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新縣北市光明六路12號(後勤科)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採購法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