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乙丙級技術士或修護技工證明
4.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丙級技術士或修護技工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丙級技術士或修護技工證明或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證明
其他: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訂定審查時間,由本局各分局承辦人共同審查。
其他:名單之有效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其他:名單展期手續
: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其他: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警用汽車、機車(含大型重型機車)各式零組件材料更新維修及保養。
其他:附加說明
邀標方式:
(一)、個案採購金額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認定之,車輛修護金額如逾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以上者,甲方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交付最低報價廠商維修;10萬元(不含)以下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屬小額採購,因本局幅員遼闊,因此設6個分區分別為局本部、竹北分局、新湖分局、竹東分局、新埔分局、橫山分局。對於2萬元以上之維修,將邀請分區內全部合格廠商進行估價,交付最低報價廠商維修。對於2萬元以下之維修,將照分區內合格廠商依據各轄區分散方式,依合格名單順序採循邀標方式辦理,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交付合格廠商辦理維修。
(二)、緊急修護(如爆胎、補胎、更換電池、電路故障、雨刷故障、水管破裂、水箱漏水等)得由駕駛人依實際需求,就近自覓合格廠商先行修護。
(三)、新購車輛依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原採購契約之保固期間及項目規定辦理。執行公務於外縣市發生臨時故障維修,不在此限。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人送達地址(信箱):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收發室)。
其他:維修車輛型式數量
:偵防車、巡邏車、警備車、機車4種,預估維修數量汽車243輛、機車566輛。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後勤科)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採購法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