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兒少及婦女福利科-簡秋芬 |
| 聯絡電話 | (03)9886775#33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8857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委託案於契約屆滿前辦理評鑑,成績達85分以上者,得向本府申請契約後續擴充,經機關依評鑑結果及服務績效決定是否同意續約,每次得續約2年,可申請1次,期間至118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每年度上限新臺幣250萬元整,服務費用另行議定,共計新臺幣500萬元整,倘廠商拒絕機關契約條件或於契約期滿2個月內前仍未達契約締結契約之合意,廠商喪失後續擴充資格,機關得另行辦理招標作業。(餘詳投標須知第5點)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1.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 補助金額 | 2,998,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政風處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工本費,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05 09:15 |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社會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 31 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社會福利服務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工本費:無。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1.逕領:逕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閱覽。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後,採固定價金方式給付。 3.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5.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6.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採購案有無修正招標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並採必要之因應作法(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效果者除外),以維護廠商投標權益。 7.115年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先行採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另116年度預算尚未籌編,倘未經審議通過或經調整者,將採契約變更或減作。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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