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新聞科─徐筱婷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2536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548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50,000元之權利,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10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府科開標室(1樓農業處處長室及採購科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府收發室(秘書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Z03010剪報業、IZ15010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招標文件可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文件。 (一)自政府電子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相關網站下載。 (二)可自行辦理行動領標(手機上網領標)。Iphone使用者請開啟瀏覽器至 http://61.57.42.141/GepsAfbMobile/iPhone/GepsMobile.html 搜尋案名並付費領標;Android使用者可至Play商店搜尋「政府電子採購」APP並下載使用,搜尋案名並付費領標。 (三)電子領標繳費請用Hinet點數卡或中華電信寬頻用戶帳號登入繳費。 (四)書面圖說可至本府秘書處新聞科公開參閱。 |
| 其他 | 1.未盡事宜請詳閱覽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秘書處」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3.本案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辦理決標。 |
| 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 | 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備註:部分招標文件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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