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青年及就業職訓科-潘冠瑜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1726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10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如經本府評鑑執行績效達甲等(含)以上者(評鑑標準詳投標須知附件一)及本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新臺幣169萬9,000元整,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惟本府得視業務狀況及實際需要,在擴充金額額度內調整或辦理之。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詳公告附加說明)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親自申領者請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光碟片乙片),工本費新臺幣:200元。郵購者,匯票抬頭須註明「宜蘭縣政府」並附回郵150元寄至本府政風處,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06年度宜蘭青年交流中心暨青年學院實施計畫委託案」購置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13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本府地下一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文室(勞工處投標信箱)須經收文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符合本採購內容之廠商。2.依法設立之法人、團體、大專校院(大專校院內單位應以學校名義參家,且一校限提一案)或學術研究機構,具本計畫履約能力者。3.以上須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招標文件可於領標截止期限且上班時段內至本府政風處申領、郵購或電子領標等方式。 (一)郵購者需附回郵票資,每項勞務標函快捷15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本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05年度宜蘭青年交流中心實施計畫委託案」購置招標文件。 (二)採電子領標者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書面圖說可至本府勞工處青年及就業職訓科閱覽。 |
| 其他 | (一)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另行通知之。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請投標廠商詳予估價。 (三)有關專人遞送投標標件者,需於招標公告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先行至本府收發室押註送達時間,再至收發室右側標件投遞所投入專用信箱,逾限或未依規定投遞視為無效標。廠商標件如有大宗附件不克投入專用信箱,附件資料由收發室代收後轉交採購單位保管 (四)本招標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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