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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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遊憩規劃科-江子揚 |
| 聯絡電話 | (03)9251000#1853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22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鑿井工程完成後,其井口泉溫與泉質須符合溫泉標準,每日可取用量需約250CMD,其驗收與給付之標準詳契約書第五條,為期溫泉井能穩定供水,廠商須保固溫泉井3年。保固指完井驗收之後井口裝置及井口保護措施,井體結構應包括在內,保固做法依統包工程契約規定辦理。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自認合於投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以電子領標、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及圖說,郵購或親自領購者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購者請將前述費用連同招標 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府政風處(地址:宜蘭市凱旋里縣政北路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宜蘭員山童玩公園溫泉井鑿設統包工程」案招標文件。 3.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本府庫款支付科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取得繳交憑證後,向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電子檔光碟)。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標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招標文件費用2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2 11:15 |
| 開標地點 | 本府工務處研討室(地下室1樓工務處處長室旁)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7萬7,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府收發室(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投標專用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00日曆天(不含機關行政審查程序),餘詳契約書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須為下列資格共同投標或同時具有下列三業資格之廠商單獨投標(須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1.營業範圍包含水利工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及2.營業範圍包含應用地質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及3.地下水鑿井業(EZ01011)。 (二)廠商倘採共同投標,則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否則為無效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 |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工商旅遊處遊憩規劃科閱覽。 2.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3.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工商旅遊處投標專用信箱。 ◎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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