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2.6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9801004#125 |
| 機關地址 |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
| 傳真號碼 | (03)98018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8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得視本所經費及廠商履約情形辦理後續擴充(變更設計及監造事宜),金額300,000元整,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
| 補助金額 | 800,000元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28 |
| 原公告日 | 111/06/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大同鄉公所財經課(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07 12:00 |
| 開標時間 | 111/07/08 10:00 |
| 開標地點 |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大同鄉公所收發櫃台(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土木、水利、水保、大地、建築技師事務所(執業範圍:技師法規定與本服務有關項目)。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土木、水利、水保、大地、建築技師技術顧問機構(營業範圍:技師法規定與本服務有關項目)。 3.無不良紀錄與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更正內容:<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內截止投標日期有誤修正。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領取 1.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經課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財經課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購 1.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大同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地址: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2.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3.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3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三、電子領標 1.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作業方式】 一、作業程序依序如下:(一)資格標、(二)技術標(簡報及評選)、(三)議價及決標。 二、資格標開標: (一)時間及地點:111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00於本所會議室開標,詳如招標公告,本所訂於111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30辦理合格廠商服務建議書事項進行簡報、說明,並於審核過後決定優勝廠商。 (二)資格標開標時,審查投標者之資格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時間前收到。合於規定之標封,於規定之時間與地點當眾開標,開標時以編號代替投標者名稱。 (三)審查時先檢查標封、技術服務建議書等項是否完備後,開啟審查各項證件及技術服建議書數量,不符規定者當場出據領回,並退出會場,未到場者另行通知領回。 【其他事項】 一、本案採非複數決標,最多決標予一家廠商,以公開評選方式評選優勝廠商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機關。如未繳交者,本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電話通知,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四、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五、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傳真:03-925503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07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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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