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計畫)黃巧雯、(招標)楊晉昇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604、503 |
| 機關地址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9905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4,3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4/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4/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4/24 10:00 |
| 開標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含本局委託公證檢驗及作業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CD0199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CD01030汽車及零件製造業,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2.投標時廠商需檢附原廠正本型錄(或影本,需蓋「與正本相同」之章及公司大小章),並須檢附依本規範製作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範說明書及就本案規格於型錄上劃線逐條編號標示以供審查,並提供與原廠型錄無訛(不得造假),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之保證書(保證書格式不拘,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機具顏色:原廠漆裝及防銹處理,適當位置塗裝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辦理(含環保署logo)之字樣,非經許可不得附加額外圖案。 2.交機時應附上2019年3月(含)以後製造出廠之原廠出廠正本證明書(如為進口貨品應另附海關進口證明書),針對本案得標廠商於驗收交車時需附原廠或在台代理商之售後服務保證書,以確保本產品之售後服務及零件供應。得標廠商須提供售後服務所設立或指定特約之保養廠之名稱、地址、連絡電話、傳真號碼;保固期滿後持續提供 7 年或以上維修及零件供應服務之書面承諾。 3.不接受原產地為中國大陸之挖土機(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10127號)。 4.驗收查驗:由本局指定第三公證公司依本案招標規範規定查驗,查驗一切費用均由得標商負擔。若其檢測報告不符本案需求規格,得標廠商須於本局發函通知日起30 個日曆天內改善,限期內無法改善完成者,本局得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驗收規格尺寸因場地設備無法測量時,以正本型錄為準。 5.廠商需於規格查驗報告書完成後,檢送3份報告書予本局,本局驗收時將派員依據查驗報告及招標文件辦理驗收。 6.履約期限及地點:得標廠商自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以上履約期限含本局委託公證單位檢驗期間及其他行政作業時間)將挖土機交貨至本局指定地點(需免費加滿油料)。 7.保固期限:得標廠商須自交機驗收合格日起負責保固2年(附上保固切結書),保證在正常操作如故障或非人為因素損壞,原則上應立即派員至現場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非消耗性零組件;若二次修理無法恢復正常運轉時應即進行零件換新(磨耗品除外),否則機關可逕行沒收保固保證金外,並對額外之損失求償,如未動用者,於保固期滿後,無息發還。 8.付款方式:驗收合格一次付清。 9.保險應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1年第3人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200萬元、每一事故傷害400萬元及每一事故財物損害40萬)且保險要保人需為本局,並將保險單正本及繳費收據副本各1份交予本局(保險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 10.本採購200型挖土機必須與本局財產「機械式篩分設施」可相容使用,如有不符之處,得標廠商需負責更改,更改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廠商如有需至本局現場查看了解機械式篩分設施之規格,請於投標前洽詢本局設施管理及檢驗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39907755*604) 11.得標廠商須派員至本局指定地點實施操作訓練及試車保養之教育訓練4小時以上。(招標規範第五條第7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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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