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計畫)林修毅、(招標)張孟琪 |
| 聯絡電話 | (03)9907755#202、501 |
| 機關地址 |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9905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6,8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行政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9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或郵寄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第104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應徵者應具備一或二項資格,並同時符合三至六項之條件(資格證明文件不得補正)。 一、核准登記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I101061;並應具環境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依法取得環境工程技師執業執照之執業技師單獨設立技師事務所或與其他技師組織聯合技師事務所,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執業執照、技師證書、技師公會會員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四、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五、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六、需提出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工作期程: (1)自107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逾107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2)本計畫允許投標廠商以12個月份為報價基準。 (3)基於為民服務原則與避免污染管制產生空窗,若接續本計畫之108年度延續計畫於108年1月1日前尚未完成決標,本案得標廠商仍須協助提供基本人力至108年度計畫決標日止。 2.本計畫經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款,目前由該署第一階段核定通過。倘補助經費因之立法院、宜蘭縣議會預算審核結果有所變動,本計畫將依環保署核定結果、宜蘭縣議會審核結果予以調整,並以該計畫經費及已依決標金額修正之報價(經費分析表)調整本案契約價金及工作項目。另後續若因補助款撥付地方期程致使機關撥付得標廠商費用之時間延遲,得標廠商不得提出利息等相關衍生費用之申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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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