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11/0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立體育場 |
|---|---|
| 機關代碼 | 3.76.42.2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紹恩 卓茂盛 |
| 聯絡電話 | (03)9254034##39 #28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
| 傳真號碼 | (03)92534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之工作範圍可能天然災害或實際需求而擴大,故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擴充增購之權利,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本場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11/09 |
| 原公告日 | 110/1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11/16 09:00 |
| 開標時間 | 110/11/16 15:00 |
| 開標地點 | 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1樓(原舞蹈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萬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宜蘭縣立體育場保管金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投標截止期限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場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地下1樓(原舞蹈教室)辦公室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2年12月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投標廠商資格修改為「營業項目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 |
| 公開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新臺幣9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
| 保固保證金額度 | 每期估驗(結算)金額3%(保固保證金應於每期估驗(結算)合格後扣除3%作為繳納)。 |
| 其他 |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履約標的及地點(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本案契約及附件規定全部事項:維護保養:1.期間:(例如驗收合格日起若干年,或起迄年、月、日;未載明者,為2年)……(詳契約書第2條)。 4.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第7條)。 5.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1)估驗款:I.廠商自開工日起,每3個月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及本案補充說明書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機關於15工作天(含技術服務廠商之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II.竣工後估驗:確定竣工後,如有依契約所定估驗期程可辦理估驗而尚未辦理估驗之項目或數量,廠商得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辦理末期估驗計價。未納入估驗者,併尾款給付。機關於15工作天(含技術服務廠商之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III.估驗以完成施工者為限,如另有規定其半成品或進場材料得以估驗計價者,從其規定。該項估驗款每期均應扣除5%作為保留款(有預付款之扣回時一併扣除)。(2)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5條)。 6.(1)工程竣工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驗收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例如營造業法第41條),不影響驗收之進行及其結果。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延誤辦理驗收,該延誤期間不計逾期違約金;廠商因此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 (2)其他:本案契約於每期估驗計價確認工程成果報告書無誤後即為部份(分批)驗收(詳契約書第15條)。 7.後續擴充採購條款:本採購之工作範圍可能天然災害或實際需求而擴大,故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擴充增購之權利,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本場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1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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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宜蘭縣立體育場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