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連江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1.3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以最低標價決標 |
| 聯絡人 | 劉建麟 |
| 聯絡電話 | (0836)25330#6334 |
|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
| 傳真號碼 | (0836)250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2 內政部營建署 |
| 補助金額 | 36,830,45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1/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1/26 11:00 |
| 開標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自報價百分之五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期起21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料: 政府核准立案之乙級以上營造廠商。 (2)證明文件: 1.公司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工商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押標金票據或繳交收據聯(限政府採購法所列之種類)。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10.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紀錄證明。 12.標單電子檔文Excel或pcces列印。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慮者,應自公告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廠商資格摘要:政府核准立案乙級營造業(含)以上營造業廠商。 3.押標金額度:以自報價百分之5繳交 4.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仟元以下捨去) 6.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仟元以下捨去) 7.植栽保活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5%(仟元以下捨去) 7.本標的辦理初驗 8.其他:廠商認為招標機關或人員對本採購法有不法情事,得向左列機關檢舉: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馬祖調查站:電話:(0836)22258,地址:馬祖南竿郵政101號信箱 (3)本府政風室:電話:(0836)25204,地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9. 植栽工程涉及養護期、保活期,需約定保證金者,發還方式(含分階段)為: (1)正式養護期為全部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日起1年。 (2)養護期間發現苗木生育不良或枯死,需換植或補植,惟換植或補植日期須於養護期開始後90日內行之。 (3)植栽工程部份依整體工程結算總價之百分之5(仟元以下捨去)作為植栽保活保證金,於保活期間,乙方應均分4次向甲方申請查驗撫育情形,經查驗合格無枯死情形,得每次無息發還植栽保活保證金百分之25。 (4)植栽(含喬木)新植保活率如次: a. 新植之喬木保活期為驗收合格日起1年,其保活率須達90%。 b. 新植之草花類植栽保活期為驗收合格日起1年,其保活率為80%。 c. 新植之草皮、地被類、灌木類及其他類等植栽保活期為驗收合格日起1年,其保活率為8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連江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1/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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