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金門縣港務處 |
|---|---|
| 機關代碼 | 3.71.1.6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志昕 |
| 聯絡電話 | (082)332268#68028 |
| 機關地址 | 891 金門縣 金湖鎮 料羅港2號 |
| 傳真號碼 | (082) 3345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20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11/21 14:00 |
| 開標地點 | 金門縣港務處料羅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一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限期於106年12月22日前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應提供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1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辦理機關:金門縣港務處;承辦人:陳志昕;職務代理人:翁瑋婷;電話:082 332268#68028;傳真電話:082 334516;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首先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或最高標)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其他投標廠商之文件免予審查。若最低標價超高底價﹝或最高標未達底價(數)﹞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格後,辦理決標或廢標或決標保留。(分段投、開標不適用)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3天,縮短後之等標期為5天。 (六)本工程投標廠商應注意事項請詳本案「補充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一)辦理機關:金門縣港務處;承辦人:陳志昕;職務代理人:翁瑋婷;電話:082 332268#68028;傳真電話:082 334516;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四)開標程序:首先審查廠商價格文件並依標價高低排序後,就最低標(或最高標)或機關認為必要之廠商進行資格或規格(無者免審)文件審查,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有標價偏低之虞或其他情形時,則辦理決標,其他投標廠商之文件免予審查。若最低標價超高底價﹝或最高標未達底價(數)﹞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程序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格後,辦理決標或廢標或決標保留。(分段投、開標不適用)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縮短等標期3天,縮短後之等標期為5天。 (六)本工程投標廠商應注意事項請詳本案「補充說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港務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6/11/20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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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金門縣港務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