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E006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烈嶼鄉東崗掩埋場購置灑水車一輛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決標日:112/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愿興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30,000
原始預算
$ 4,600,000
底價金額
$ 3,990,000
決標折數
95.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1.1.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偉中
聯絡電話 (082) 364508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地址 894 金門縣 烈嶼鄉 西路60號
聯絡人 羅偉中
聯絡電話 (082) 364508
傳真號碼 (082) 3641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736,000元 補助機關 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3,864,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標圖說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自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向本所清潔隊購取光碟乙張。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1 17:30
開標時間 112/03/22 09: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烈嶼鄉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設立登記且依法納稅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或汽車零售業(F214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99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990)或汽車批發業(F114010),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依法設立公司行號,應提供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 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原廠型錄正本或影本 投標廠商須依本規範製作與原廠正本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並就本案招標規範(一)、(二)項各款於型錄上逐條編號標示以供審標(型錄未載明部份,得以中文敘列經原廠或總代理商或經銷商用印切結無誤) 投標廠商須出具聲明履約標的符合本案需求條件並與原廠型錄規格無訛,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之保證書 廠商所列規格單位,如與本單位不同,應提供換算資料說明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清潔隊電話(082)364508。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通過後始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另契約第21條訂明若因政策變更,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3/2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偉中
聯絡電話
(082) 364508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地址
894 金門縣 烈嶼鄉 西路60號
聯絡人
羅偉中
聯絡電話
(082) 364508
傳真號碼
(082) 36411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736,000元 補助機關 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3,864,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標圖說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自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向本所清潔隊購取光碟乙張。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1 17:30
開標時間
112/03/22 09: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烈嶼鄉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設立登記且依法納稅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或汽車零售業(F214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99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990)或汽車批發業(F114010),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依法設立公司行號,應提供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 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原廠型錄正本或影本 投標廠商須依本規範製作與原廠正本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並就本案招標規範(一)、(二)項各款於型錄上逐條編號標示以供審標(型錄未載明部份,得以中文敘列經原廠或總代理商或經銷商用印切結無誤) 投標廠商須出具聲明履約標的符合本案需求條件並與原廠型錄規格無訛,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之保證書 廠商所列規格單位,如與本單位不同,應提供換算資料說明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清潔隊電話(082)364508。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通過後始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另契約第21條訂明若因政策變更,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3/21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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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1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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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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