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1.1.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彩慎 |
| 聯絡電話 | (082)364508 |
| 機關代碼 | 3.71.1.10 |
| 單位名稱 | 清潔隊 |
| 機關地址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聯絡人 | 洪彩慎 |
| 聯絡電話 | (082)364508 |
| 傳真號碼 | (082)3633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1.1.17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
| 補助金額 | 1,666,8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07 17:10 |
| 開標時間 | 106/04/10 10:00 |
| 開標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汽車貨運業、船舶運送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或廢棄物清除業之廠商,各廠商並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10頁。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電子領標:請上政府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下載。 【開標地點】:烈嶼鄉西路60號 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 1廠商應自行估計送達時間,逾時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3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決、開標時間順延至上班日原訂時間辦理。 4公報如有漏刊、誤刊以本所公告為主。 5本計畫預算額度有限,如發生權責金額已達預算額度即終止勞務契約。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傳真電話:(082)324007;電子信箱帳號:[email protected]。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02-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介路3號9樓。 ★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電話:(082)322208;傳真電話:(082)324007; 電子信箱帳號:[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7 17:1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