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履約期間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洽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數量不得超過原契約數量1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僅提供光碟片1份,內含所有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處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投標A項新臺幣150萬;投標B項新臺幣100萬;投標A及B項新臺幣250萬元(或規定等值外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國際事業處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1)本公司國際事業處領取(2)電子領標或(3)附貼足郵資(文件重量770公克)之大型回郵信封工本費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書明郵購【10410494028 RLT04造紙法複製菸頁526,680公斤(±5%,淨重)採購案】,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公司購買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公司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公司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招標文件費用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本案業務承辦員】:
1.採購發包單位:國際事業處 呂宜娟 電話(02)2321-4567分機682
2.請購需求單位:菸事業部 洪惟鵬 電話(02)2321-4567分機236
【其他】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電話(02)2321-4567分機363
【備註】:本次為修改招標文件後第二次公開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A.RLT04造紙法複製菸頁(±5%,淨重)
單位
公斤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品項名稱_2
B.RLT04造紙法複製菸頁(±5%,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