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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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1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 |
|---|---|
| 機關代碼 | 3.7.74.3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勝吉 |
| 聯絡電話 | (03)8227151#371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 |
| 傳真號碼 | (03)82262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需費用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04 13:30 |
| 開標時間 | 106/05/04 14: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總價5%(含稅)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安裝測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為標的物買賣之工廠、公司、行號具有: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冷凍空調工程業)。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需具備冷凍空調工程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需具備經濟部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承裝業證書。 (5)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詳參閱本案投標須知、規範等。 二、開標時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三、施工規範書內容做修改,修改內容如下: 1.肆.空調系統 a.第1.2點原本消耗電力13.1KW修改為消耗電力13.1KW以下。 b.第1.4點原冰水泵機外揚程176.4Kpd修改為冰水泵機外揚程16m以上。 c.第2.3.3點刪除。 d.第7點配線單電圖的38-3 E-5.5修改為22-3 E-5.5和50-3的E-8刪除。 e.增加第2.1點現場既有設備須拆除。 2.陸.配管安裝說明 a.第2.2點原AH-1到現場出風口位置共11個;AH-2到現場出風口位置共9個修改 為AH-1到現場出風口位置共11個;AH-2到現場出風口位置共11個。 b.第1.6點原試水試壓:以5Kg以上水頭做60分鐘檢驗而無滲漏現象修改為試水試壓: 以5Kg/c㎡以上水頭做60分鐘檢驗而無滲漏現象。 c.第2.3點增加AH-1到洗瓶機的位置。 d.第2.4.1點增加(依現場主管指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04 13: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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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