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5/1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 機關代碼 | 3.5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廖惇斌.江家慧 |
| 聯絡電話 | (02)23117722#2482.2455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1607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97,508,503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 核准文號 | 1111050636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因應業務執行及會議室空間需求,考量既有建物空間特性,承接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 號原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下稱藝術中心),打造未來行政院環保署使用之會議中心,主要建置有環評會議室、多功能會議廳以及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並搭配其他中、小型會議室,設置樓層分別為1 樓環評會議空間: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搭配2 間約30 人規模中型會議室,2 樓多功能會議廳約200 人規模,3 樓為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2 間分為中、小型會議室。 有關新設會議中心裝修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進駐新址作業是㇐個涉及空間環境、設備系統及施工品質的綜合計畫,對於未來工程完成後之使用性與效益,攸關行政工作執行之效率,故本案擬採統包工程方式辦理採購發包。 本案係將工程及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併同於同㇐採購契約辦理,由統包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其結果可貫徹設計理念、激發創意、提高引進新技術誘因及發揮統包廠商履約能力等優點,可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16 17:30 |
| 開標時間 | 111/05/17 09: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4樓招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8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1樓秘書室文書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設計階段: (1)設計工作執行計畫: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計畫內容至少需有計畫概述、現況調查及分析、設計團隊組織介紹(包含委任之專業技師及設備師)、基本設計執行計畫(包含執行內容、作業方針)、細部設計執行計畫(包含執行內容、作業方針)、設計階段執行期程等}至專案管理單位審查,計畫內容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專案管理單位提出修正項目及期限,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專案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後則轉呈至機關核定,若內容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並訂定修正期限。 (2)基本設計: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提送基本設計至專案管理單位審查,設計內容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專案管理單位提出修正項目及期限,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專案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後則轉呈至機關核定,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並訂定修正期限。 (3)細部設計:廠商應於基本設計核准次日起28日內提送細部設計至專案管理單位審查,設計內容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專案管理單位提出修正項目及期限,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專案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後則轉呈至機關核定,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並訂定修正期限。 2.執照圖審階段: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完成建築裝修相關執照圖審查掛件申請作業以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掛件作業。 3.工程施工階段: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10日內竣工。 4.執照竣工會勘階段:應於工程竣工日起14日內完成相關執照竣工會勘等掛件申請作業。 5.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2.本採購案允許共同投標: (1)共同投標廠商應聯合具備下列資格: A.投標廠商: a.施工廠商(具下列任一資格): (a)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室內裝修業「E801060」(須另尋本案結構補強承攬之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或辦理專業分包) b.規劃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 B.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C.本案得由施工廠商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設計廠商資格之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專業分包。 D.投標廠商資格有上述專業分包辦理者,應一併檢附分包廠商之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影本並出具「合作同意書」,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綜合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B.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C.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共同投標者,廠商各成員應分別出具):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16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