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少校 |
| 聯絡電話 | (02) 85099471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 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5.48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案內標的物得後續擴充6個月,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495萬4,361元(第1組:新臺幣2,090萬4,993元、第2組:新臺幣630萬8,859元、第3組:新臺幣1,200萬7,265元、第4組:新臺幣1,573萬3,244元),屆時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06/22 |
| 原公告日 | 110/05/26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0/05/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2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6/30 09:00 |
| 開標時間 | 110/06/30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信用之證明,乙方須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檢附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船舶修護)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第1組:不低於新臺幣8,360萬元、第2組:不低於新臺幣2,520萬元、第3組:不低於新臺幣4,800萬元、第4組:不低於新臺幣6,290萬元),如: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或「付款收據」,以比對查核事實及真實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國防採購室)接獲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1)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06月23日止。 (2)異議期限至民國110年07月02日止。 本案修訂招標文件計「契約附加條款」等9項,詳如附件「修訂對照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左營及旗津地區之艦艇維修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209,049,932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蘇澳地區之艦艇維修 |
| 預算金額_3 | 63,088,592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基隆地區之艦艇維修 |
| 預算金額_4 | 120,072,646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馬公地區之艦艇維修 |
| 預算金額_5 | 157,332,442元 |
| 截標時間 | 110/06/3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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