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少校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1國防部軍醫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13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0/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4/20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4/20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項次1:75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防採購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90536306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起120日內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同「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2)藥商許可執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廠商投標時須依附件 5 填寫規格審查表並檢附下列佐證文件供審: A.醫療器材許可證: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分或附件,皆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免辦理查驗登記者,須檢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不以醫療器材列管證明文件。如於開標當日逾有效期間者,須另檢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同意展延公文(非展延申請),未檢附者視同規格不符。 B.醫療器材之中文仿單(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分或附件皆需檢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附):投標廠商得檢附用以補充中文仿單不足的 datasheet(原廠規格表)、型錄、說明書、使用維護手冊等原廠文件佐證資料,並建議於規格佐證資料以螢光筆標註其與規格表相對應之「項次」,並填註於規格審查表(附件 5)之備註欄,以縮短審標時間,凡為本案訂定屬醫療器材之規格品項,均須於中文仿單或佐證資料內載名產品之規格,如查無相關規格資料或規格不符合招標文件者,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2 款「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判定不合格。 C.投標文件涉及規格內容之各種文件如有不一致之處,處理原則如次: (A)文件適用優先順序:a.中文仿單。b.原廠文件(按 datasheet(原廠規格表)、型錄、說明書、使用維護手冊等依序為適用優先順序)。 (B)若投標文件涉及規格內容之各種文件有不一致之情形,但經甲方代理人需求單位合理評估審查規格或功能效益確實不低於原招標文件者,得判定為合格,並納為後續履約驗收之依據。 D.前述檢附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中文仿單等規格佐證資料以乙式乙份為原則,並建議於規格佐證資料以螢光筆標註其規格表相對應之項次,以利審查。 本次僅辦理第1組「手術導航系統」之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手術導航系統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組 |
| 截標時間 | 111/04/2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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