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7 - 武器, 彈藥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少校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3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0.100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後續擴充,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預計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億5,000萬元整。 2.後續擴充廠商:甲方代理人得擇優先完成交貨且驗收合格次數達2次(含)以上及減價收受次數不得超過1次者。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9/12/14 |
| 原公告日 | 109/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JE09001L102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1/06 09:00 |
| 開標時間 | 110/01/06 14: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報價3%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防採購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防部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0/04/0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臺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招標文件費用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及招標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致無法辨識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臺幣16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截標時間為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並依序向次低標徵詢,如同意以得標廠商之決標價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3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若有報價相同且逾併列家數上限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五、本次開標不受3家廠商投標限制。 六、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廠商參與開標時請配帶口罩。 ----------------------109年12月14日更正公告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期延至110年1月6日0900時、開標時間延至110年1月6日1400時,疑義、異議受理時間一併延長,請廠商重新下載投標須知。 二、開放廠商至軍備局生製中心第205廠現場勘查設備,請廠商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設備現勘:廠商可於12月28日上午10時及12月29日上午10時進廠辦理設備現勘作業,欲參加設備現勘投標廠商之人員名冊須於12月18日下午5時前繳交至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如以郵政快遞或其他有簽收方式確認之快遞及寄遞方式,以寄出時間為憑)。 (二)參加設備現勘之廠商本國籍人士名冊、外籍人士護照暨名冊(大陸籍人士不得參加)須於截止時間前繳交至指定地點,逾期繳交或未繳交者不得進廠。 (三)進廠名冊格式不拘,內容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含姓名、連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車號(無開車者免)、身分證字號(含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外籍人士護照號碼(含彩色版護照影本),名冊資料如有缺漏,請於第205廠電話通知後兩天內完成補正,逾期補正者不得進廠。 (四)投標廠商進廠人員名冊,應為實際參加設備現勘人員,以4員為限,且後續不得以任何名義更換。 (五)現勘聯絡人為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陳先生;連絡電話:07-3346141#757067;收受進廠名冊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現勘地點:高雄市大樹區姑山里姑山路112號;聯絡時間:1000-1600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抗彈纖維布(防護頭盔) |
| 預估數量 | 550000 |
| 單位 | 公尺 |
| 截標時間 | 110/01/0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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