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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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賴少校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1國防部軍醫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購案之招標簽約,則預計後續擴充二個月,預估金額新臺幣4,375,000元,屆時甲方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13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06/10/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1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2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0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不少於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三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2/1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3條及第9條規定,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並檢附甲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之證明: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5.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需檢附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或工程、財物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5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6,250,000元,並應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6.餘詳如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1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係第2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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