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蘇意斐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3#63859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4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後續擴充金額1億4,000萬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7/11/07 |
| 原公告日 | 107/10/05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07/07/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臺幣27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1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7/11/13 14:00 |
| 開標地點 | 國防部武德樓一樓國防採購室開標室(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一)現場投標:臺北市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二) 郵遞投標:臺北郵政37-37信箱;餘詳投標須知第50點•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是 |
| 廠商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之最低比例(%) | 20%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15年3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2.應附具之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詳投標須知第42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地點: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販售時間:上班日8時起至16時止。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招標機關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求釋疑期限至民國107年10月15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者,異議期限至民國107年11月19日止;以上請求釋疑或異議逾時不予受理,其餘有關請求釋疑及異議相關規範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 5.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23點及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6.履約地點:詳如契約特別條款第四條第二項第(六)款,採購訂單所指定地點。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區財物及勞務供應。 8.本案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之「影響國家安全」,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9.評選委員名單:單秋成(學者)、王琅琛(公職)、林浩鉅(公職)、蒯光陸(專家)、盧文燦(公職)、江長樹(學者)、陳登文(專家)、楊新乾(專家)、歐宏麟(專家)、陳孟彰(公職)、吳進忠(公職)、欒憶舜(軍職)、吳鎧光(軍職)。 10.歷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摘要如次: (1)107年11月1日: A.變更「契約附加條款」特別條款第9條第3項第2款及第13條第2項第3款。 B.變更「投標須知」第25點(開標日期)及第50點(投標文件送達之截止日期)。 (2)107年11月2日:變更「投標須知」第12點第3款(異議期限)。 (3)107年11月7日:變更「投標須知」第12點第3款(異議期限)、第25點(開標日期)及第50點(投標文件送達之截止日期),變更封面「招標文件目次」(有效期間),變更「招標公告」附加說明委員名單。 11.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1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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