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M14004L073 已決標公告

1530AF型化學消防車委商保修

國防部 決標日:113/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山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627,024
原始預算
$ 86,169,366
底價金額
$ 68,220,287
決標折數
94.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4,330萬4,665元整,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3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3 15: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8萬5,08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自114年1月1日起(若簽約逾114年1月1日,則以簽約日次日起算) 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應附相關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文件】資料。 5.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46萬7,746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616萬9,366元,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文件。 6.餘詳如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應附相關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文件】資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4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4,330萬4,665元整,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3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3 15: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8萬5,08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自114年1月1日起(若簽約逾114年1月1日,則以簽約日次日起算) 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應附相關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文件】資料。 5.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46萬7,746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616萬9,366元,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文件。 6.餘詳如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消防車委商保修)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應附相關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文件】資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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