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一年,屆時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預估金額美金750萬3,75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安路409號本部(國防採購室)武德樓一樓會客室;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乙方於收到L/C後次日起550日曆天內完成本契約標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外廠商資格同「投標須知」。
2.本案開放國內廠商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需知2.3(1)(2)(3)(5)。
3.餘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詳採購計畫清單(詳如附件10,1.1.1-1.1.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5.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1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19日(星期一)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6年6月26日(星期一)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6.本案禁止中國大陸參與。
7.105mm黃磷彈逾期彈藥等一批(約5,750公噸,詳如附件8)。
8.本案採美金計價,並以1美元兌換32.45新台幣,計算公告資料之預算金額(美金15,007,500元折合新台幣486,993,375元)及採購金額(美金22,511,250元折合新台幣730,490,062元)。
【第1次修訂內容】
1.本案因招標公告中依據法條及疑義截止期限誤植,本次辦理公告內容修正。
2.其依據法條修正為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另疑義之截止期限修正至106年7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截止期限修正至106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3.本案仍依原訂開標時間106年7月12日(周三)1400時辦理開標。
【第2次修訂內容】
1.本案招標文件計修正廠商特定資格及評選須知等5項(詳招標文件第1次修正對照表)。
2.原截標時間延長至106年7月24日0900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06年7月24日1400時。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7月4日前,延至106年7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7月10日前,延至106年7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補充說明】
1.本案電子領標檔案中採購計畫清單附件10.1.1.6具有相當財力者中、英文條文及附件16、肆、二之英文條文等2項,因未配合修正對照表修正,因此辦理電子檔案抽換。
2.另疑義之截止期限修正至106年7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截止期限修正至106年7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3.本案依原訂開標時間106年7月24日(週一)1400時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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