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4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A.5.13.1空軍軍官學校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1/11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05/10/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1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2/0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2/08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不少於投標文件標價3%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4/1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3月31日以前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 需為具備丙級(含)以上有效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處理許可證(需為具備D-02廢塑膠、D-03廢橡膠、D-04廢玻璃、D-05土木及建築廢棄物、D-06廢紙、D-07廢木材、D-13廢金屬、D-18一般垃圾、D-19廢物品之登記核准清除或處理廢棄物種類代碼)。 (3) 餘依本案投標須知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案為第1次開標,本次開標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5.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決標後以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依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或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0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