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蔡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4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49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本案品項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品項,預估數量與本案相同,預估期間為5年,預估金額新臺幣133億6,158萬5,031元,乙方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7/12 |
| 原公告日 | 106/06/16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06/03/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74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7/2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7/21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0,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9/1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是 |
| 廠商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之最低比例(%) | 20%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正式營運,餘詳計畫清單備註7.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同投標須知,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單一廠商營業項目須有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F2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中任一項;共同投標者應至少有一成員符合本項資格。 (2)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者,其任一家廠商外國人投資占該機構資本總額比例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不得超過45%以上 (3)廠商信用之證明: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之各廠商均需出具,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具有相關財力者:單一廠商投標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3億3仟6佰2拾萬元;共同投標者,所有成員實收資本額合計不低於新臺幣13億3仟6佰2拾萬元。 (5)具有經驗及實績證明:單一廠商於投標截止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億3仟6佰2拾萬元,並得包含採購機關(購)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共同投標者詳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1次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採各項折扣率報價、折扣率方式決標、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辦理,第1、2項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第3、4、5、6及7項以實際訂購數量乘以加成費率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算金額(預估總價)及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金額(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6.本案採不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4條第3項規定,評審委員會機關得以本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7.本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7條第2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總評分法辦理,評選委員辦理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後核計總分,復依同辦法第12條第1款規定,價格納入評分,以總評分最高,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為最優者為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 8.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本案品項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品項,預估數量與本案相同,預估期間為5年,預估金額新臺幣133億6,158萬5,031元。 9.本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1項及「共同投標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特性,依政府採購法第25條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限。 10.本案依「志願役退除軍人法人或團體有先承包國防部特殊軍事安全或技術勞務採購處理辦法」實際履約人數應進用志願役退役軍人,依契約本文3.2.19條內容辦理。 11.本次公告修訂招標文件契約本文2.2.3、3.2.17及12.2.8等3項條文。 12.原截標時間(106年7月17日0900時)延至106年7月21日0900時,原開標時間(106年7月17日1400時)延至106年7月21日1000時。 1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7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7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2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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