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中校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1 |
| 機關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409號 |
| 傳真號碼 | (02) 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一年,預估金額為新台幣598,000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餘詳清單)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4/11/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4/12/04 09:00 |
| 開標時間 | 104/12/04 14: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北安路409號本部(國防採購室)武德樓一樓會客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技術、人力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餘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4年11月30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04年12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4年11月30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04年12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4/12/04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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