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671041001700211 已決標公告

保力營區新建工程

國防部 決標日:108/07/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詮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1,570,000
原始預算
$ 631,57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5,189,17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億9,391萬9,056元整。 2.增購項目及內容(詳圖說):綜合大樓D、F及H棟新建工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67104100170021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9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5%繳交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有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採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2.特定資格: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2億5,263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6億3,157萬5,000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須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檢附之實績至少一筆為土建類工程實績,另請投標廠商應檢附工程實績統計表。 3.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名及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營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臺幣3,92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5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築宇建築師事務所、天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剴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及陳照榮工業技師事務所等4家有採購法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四、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5,189,17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億9,391萬9,056元整。 2.增購項目及內容(詳圖說):綜合大樓D、F及H棟新建工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67104100170021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9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5%繳交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有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採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2.特定資格: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2億5,263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6億3,157萬5,000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須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檢附之實績至少一筆為土建類工程實績,另請投標廠商應檢附工程實績統計表。 3.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名及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營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臺幣3,92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5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築宇建築師事務所、天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剴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及陳照榮工業技師事務所等4家有採購法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四、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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