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3/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 |
|---|---|
| 機關代碼 | 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布中校 |
| 聯絡電話 | (02)85099473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90號 |
|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563,694,7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5.10國防部軍備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4/11 |
| 原公告日 | 106/03/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本案作為標準化工程指標,降低後續建案設計成本,以縮短工程施工期程。 2.本案新建完成後,預期可改善官兵辦公、生活品質並提升官兵留營意願,更可加速推動兩性平權使用權益。 3.配合國軍兵力部署調整及前瞻國軍「募兵制」政策,興建現代新式建築物,並結合國軍設標準化作業,使營區各項設施切合官兵實需,秉機能完整、安全實用、健康舒適、維護經濟、節能環保原則規劃本營區,俾符未來部隊用及任務需求。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9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886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4/1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4/18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9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電子投標:web.pcc.gov.tw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08年6月30日前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本案統包代表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餘成員應包含建築師、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無 (三)特定資格(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由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億元以上,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詳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台幣886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70元,外縣市250元、外島275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6年4月7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第1次修訂內容】 1.修正陸軍湖口三營區統包工程規劃需求說明書計12項(詳湖口三第2次招標第1次修正對照表)。 2.修正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需求規劃說明書計62項(詳新竹基地第2次招標第1次修正對照表) 3.原截標時間延長至106年4月18日0900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06年4月18日1400時)。 4.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5.本案押標金有效期限由106年6月6日延至106年6月19日。 6.本案招標文件業經重大改變,故本次招標須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第1次修訂內容】 1.修正陸軍湖口三營區統包工程規劃需求說明書計23項(詳湖口三第2次招標第2次修正對照表)。 2.修正空軍新竹基地營舍新建統包工程需求規劃說明書計63項(詳新竹基地第2次招標第2次修正對照表)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延至106年4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4.本次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故依原訂開標時間106年4月18日(週二)1400時辦理開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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