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71040779200220 已決標公告

陸軍大聖西營區新建工程

國防部 決標日:107/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8,688,000
原始預算
$ 1,148,737,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1,6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擬增購之後續擴充項目如下: (1)多功能訓練館及特戰營兵舍。 (2)聯合餐廳暨伙房:舞台燈光音響設備。 (3)各棟指標相關工程。 (受限本欄位字數限制,餘請詳招標文件) 2.擴充之金額:新臺幣4億2,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3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採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二)特定資格: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之五分之二(新台幣4億5,949萬4,800元),或累積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11億4,873萬7,000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須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檢附之實績至少一筆為土建類工程實績;另請投標廠商調製工程實績統計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或案名)。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4)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臺幣5,6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250元,外縣市400元、外島425元 【履約地點】:屏東縣屏東市。 【疑義、異議時限】: (一)疑義:107年11月8日止 (二)異議:107年11月12日止 【其他】: 1.本案招標文件業經重大改變,本次開標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2.廠商投標時應依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為原則 【委員名單】: 賀志豪委員(軍)、孫若先委員(軍)、朱希平委員(公務員)、常岐德委員(已退休)、劉軍希委員(公務員)、林慧忠委員(公務員)、施建旭委員(已退休)、黃建昌委員(已退休)、張韻慈委員(公務員)、徐益梁委員(公務員)、李宗德委員(已退休)、黎偉銘委員(已退休)、許明隆委員(已退休)、郭思孝委員(軍)、靳天涵委員(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1,6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擬增購之後續擴充項目如下: (1)多功能訓練館及特戰營兵舍。 (2)聯合餐廳暨伙房:舞台燈光音響設備。 (3)各棟指標相關工程。 (受限本欄位字數限制,餘請詳招標文件) 2.擴充之金額:新臺幣4億2,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30 09: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採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二)特定資格: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之五分之二(新台幣4億5,949萬4,800元),或累積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11億4,873萬7,000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須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檢附之實績至少一筆為土建類工程實績;另請投標廠商調製工程實績統計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或案名)。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4)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臺幣5,6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250元,外縣市400元、外島425元 【履約地點】:屏東縣屏東市。 【疑義、異議時限】: (一)疑義:107年11月8日止 (二)異議:107年11月12日止 【其他】: 1.本案招標文件業經重大改變,本次開標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2.廠商投標時應依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為原則 【委員名單】: 賀志豪委員(軍)、孫若先委員(軍)、朱希平委員(公務員)、常岐德委員(已退休)、劉軍希委員(公務員)、林慧忠委員(公務員)、施建旭委員(已退休)、黃建昌委員(已退休)、張韻慈委員(公務員)、徐益梁委員(公務員)、李宗德委員(已退休)、黎偉銘委員(已退休)、許明隆委員(已退休)、郭思孝委員(軍)、靳天涵委員(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30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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