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Z06036P031 已決標公告

106及107年度南埔營區沐瓦及炊瓦桶裝瓦斯採購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05/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花蓮瓦斯廚具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9,97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999,97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政豪
聯絡電話 (07)626141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
機關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聯絡人 邱政豪
聯絡電話 (07)6261417
傳真號碼 (07)62643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09: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2.通信投標:岡山14-3號信箱。 3.電子投標:http://web.pcc.geps.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案交貨送達地點為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306號。   聯絡人:勤務中隊勤務分隊王正治上士。 聯絡電話:03-8422188轉878258,行動電話:0977-267291。
履約期限 (1)本案履約期間自106年1月1日(含)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若無法自106年1月1日開始履約,則自契約簽訂日起算)。   (2)承商應主動至本指部執行桶裝瓦斯更換作業,以維本指部官兵生活權益;若部內桶裝瓦斯屆用盡之時,本指部將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承商應於接獲通知後1小時內於交貨地點交貨(桶裝瓦斯更換報告如附件1)。   (3)承商應於106年1月1日(含)前完成瓦斯儲存間之溫度感測器、瓦斯測漏器、流量表及瓦斯管路配管之安裝,關費用由承商負責支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  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5)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決標原則 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者,請於105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07)626-1417,傳真07-6264329。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711131、傳真:07-2617739、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28號。 三、需進入本指部營區現勘或參標廠商,應確遵「國軍軍機保密作業規定」,禁止廠商攜帶照相手機進入營區,以避免發生內部文件外流等情事,進而遭媒體或競爭廠家不當引用造成爭議及民眾誤解。 四、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 (07)626-1417,傳真 07-62643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政豪
聯絡電話
(07)626141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
機關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聯絡人
邱政豪
聯絡電話
(07)6261417
傳真號碼
(07)62643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09: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 2.通信投標:岡山14-3號信箱。 3.電子投標:http://web.pcc.geps.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案交貨送達地點為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306號。   聯絡人:勤務中隊勤務分隊王正治上士。 聯絡電話:03-8422188轉878258,行動電話:0977-267291。
履約期限
(1)本案履約期間自106年1月1日(含)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若無法自106年1月1日開始履約,則自契約簽訂日起算)。   (2)承商應主動至本指部執行桶裝瓦斯更換作業,以維本指部官兵生活權益;若部內桶裝瓦斯屆用盡之時,本指部將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承商應於接獲通知後1小時內於交貨地點交貨(桶裝瓦斯更換報告如附件1)。   (3)承商應於106年1月1日(含)前完成瓦斯儲存間之溫度感測器、瓦斯測漏器、流量表及瓦斯管路配管之安裝,關費用由承商負責支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  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5)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決標原則
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者,請於105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07)626-1417,傳真07-6264329。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711131、傳真:07-2617739、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28號。 三、需進入本指部營區現勘或參標廠商,應確遵「國軍軍機保密作業規定」,禁止廠商攜帶照相手機進入營區,以避免發生內部文件外流等情事,進而遭媒體或競爭廠家不當引用造成爭議及民眾誤解。 四、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200號,電話: (07)626-1417,傳真 07-62643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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