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673111#278404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
| 傳真號碼 | (02)2545236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提供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29 09: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金額3%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90536306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9/2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37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次日起12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有關繳交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權益風險由投標廠商負擔。 2.押標金若經換算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整數。另本案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退還押標金作業流程需7個工作天以上,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以利退還,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 3.因應防疫政策,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以1員為原則,並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4.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擇定適當之方式:招標單位填註 機關(單位)名稱: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後勤科)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121號 電話:(02)2717-1657;傳真:(02)2545-2369。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1年6月27日止。 6.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7月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7.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8.其餘以陳情、檢控函、聲明書等其他方式提出,實質內容非屬異議者,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將以疑義方式處理。 9.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接獲時間為準),應不予受理。異議之內容未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第3項規定辦理。 10.現場參與開標人員登記截止日期: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採購室02-27171657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20-3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 11.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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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