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萬凱寧 |
| 聯絡電話 | (02)27326052#275200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大安郵政90254號 |
| 傳真號碼 | (02)25472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並於契約執行達(或已屆)本案預算或期滿時,得檢討單位實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大安郵政9025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11/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12/01 09:3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現場投標: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會客室投標箱或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大安郵政90254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須具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之登記證:「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及「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均須具備(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電梯安裝工程業(E603020)」或「起重工程業(EZ0201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梯或起重機相關會員證(須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升降機檢驗人員需具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起重機檢驗人員須具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證照。 |
| 附加說明 | 1.本次招標為修訂後第二次,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如有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11月24日,截標日為111年11月30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11年11月25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1年12月5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12月1日092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會客室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另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小姐:(02)2732-6052#275200;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黃先生:(02)2547-423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臺北大安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30 17:00 |
|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 下載投標須知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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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