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I10030P017 已決標公告

老舊戰備空調器汰換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0/03/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漢泰空調工程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0,000
原始預算
$ 4,900,000
底價金額
$ 4,702,748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傳真號碼 (02)25472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三繳交(小數點後之數值,以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換算)。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本聯隊值日官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工作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3)廠商納稅之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案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需具有冷凍空調乙級技術士證照。 (5)同「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辦理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時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以後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如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或預算經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2.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抬頭應填「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如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聯隊為受款人;經核算繳納之押標金不得少於廠商報價總金額3%;本機關對於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廢標時,亦同。因故停止招標、流標、或其他原因,致證件封未予開封審查,由廠商自行剪開標封取出押標金領回。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9年12月16日,截標日為109年12月22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09年12月17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9年12月28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6.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9年12月23日10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7.領、投、開標問題,請洽劉嘉文先生:(02)2547-4231;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甯偉哲先生:(02)2547-423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聯絡人
劉嘉文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傳真號碼
(02)254729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郵政9025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三繳交(小數點後之數值,以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換算)。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本聯隊值日官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工作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3)廠商納稅之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案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需具有冷凍空調乙級技術士證照。 (5)同「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辦理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時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以後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如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或預算經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2.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抬頭應填「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如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聯隊為受款人;經核算繳納之押標金不得少於廠商報價總金額3%;本機關對於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廢標時,亦同。因故停止招標、流標、或其他原因,致證件封未予開封審查,由廠商自行剪開標封取出押標金領回。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9年12月16日,截標日為109年12月22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09年12月17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9年12月28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6.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9年12月23日10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7.領、投、開標問題,請洽劉嘉文先生:(02)2547-4231;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甯偉哲先生:(02)2547-423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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