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侑樺 |
| 聯絡電話 | (02)25474231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
| 傳真號碼 | (02)25472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8/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8/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8/21 15: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個工作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需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4.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勞務案,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如第一次開標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 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同時檢附報價單暨計畫清單(未附視為不合格標),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廠商。 3. 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機關於招標公告中公開之預算,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如「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履約地點為原住民地區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依原住民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須檢付縣市政府核可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如僅檢附戶籍謄本聯隊不予受理),如無原住民商標或未進入本部底價則依工程會95年1月12日工程企字第7820號解釋函辦理。 5. 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投標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視為不合格標)。 6. 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7. 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放入同一標封。 8.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現場領標至臺北市民權東路4段36號,電洽徵購官或徵購士02-25474231領取,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整。 通信領標掛號寄至臺北市民標東路4段36號徵購官或徵購士收受,信封外請註明○○○○案(案號及案名)通信領標字樣並附回郵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新臺幣100元整支付對象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9. 投標方式(於載止日前): 現場投標請攜至臺北市民權東路4段36號,電洽徵購官或徵購士02-25474231收受。 通信投標請寄至:臺北郵政56-122號信箱。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0.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8年8月14日,截標日為108年8月21日止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08年8月15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8年8月23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聯隊(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11. 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8年8月21日1450分前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抵達會客室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12.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蔡侑樺先生:(02)25474231;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張猷強先生:(02)25471046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8/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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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