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E15018P13 已決標公告

人員交通運輸委商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5/03/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千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0,750
原始預算
$ 972,000
底價金額
$ 960,7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4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投標箱或洽承辦人收執)。 2、通信投標:臺北大安郵政90253-10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5年3月23日起(如逾115年3月23日簽約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 日止或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需符合公路法第34條第1、2、3、4或5款所稱之客運業者,並依公路法第39條需檢附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本案屬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之「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不允許陸資廠商參與。 (3)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開標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報價單(請於計畫清單內填註分項報價,未檢附、未填註分項報價者,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定為不合格標)。 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5.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三、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開標當日提前10分鐘到抵達本部會客室,並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作業;另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請洽莊先生:(02)2732-6840#274417;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李小姐(02)2732-6840#274412。五、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六、本案依投標須知第44條第6款規定公告本案預算,該預算係指本案總預算及各項單價之預算金額,如有各項單價報價超各項單價預算之情事,將依投標須知第44條之規定判為不合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作戰指揮部(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台北大安郵政90253-10號信箱、電話:(02)2732-6840#274417、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487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4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投標箱或洽承辦人收執)。 2、通信投標:臺北大安郵政90253-10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5年3月23日起(如逾115年3月23日簽約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 日止或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需符合公路法第34條第1、2、3、4或5款所稱之客運業者,並依公路法第39條需檢附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本案屬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之「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不允許陸資廠商參與。 (3)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開標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報價單(請於計畫清單內填註分項報價,未檢附、未填註分項報價者,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定為不合格標)。 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5.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三、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開標當日提前10分鐘到抵達本部會客室,並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作業;另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請洽莊先生:(02)2732-6840#274417;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李小姐(02)2732-6840#274412。五、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六、本案依投標須知第44條第6款規定公告本案預算,該預算係指本案總預算及各項單價之預算金額,如有各項單價報價超各項單價預算之情事,將依投標須知第44條之規定判為不合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作戰指揮部(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台北大安郵政90253-10號信箱、電話:(02)2732-6840#274417、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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