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王嘉鴻 |
| 聯絡電話 | (02)27386487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
| 傳真號碼 | (02)2732785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45,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採購計畫清單(18)備註第22項第10點,本部於餐會前5日與乙方就桌數再次確認(含葷素之桌數數量),本部保有餐會桌數增購百分之十(含兩梯次用餐桌數調整)之權利,視實際使用桌數數量辦理結報事宜。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現場投標: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本部東側門,洽承辦人簽執廠商投標文件二聯單)。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3附10號信箱。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現場及通信領標: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2.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加收服務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10 10:00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年1月24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2.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08年12月3日,截標日為108年12月9日止,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08年12月4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08年12月12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5.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8年12月10日094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部東側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6.領、投、開標問題,請洽王嘉鴻先生:(02)2733-4828、(02)2738-6487;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吳俊霖先生:(02)2733-4828、0923324755。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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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