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D15051P016 已決標公告

短期性租賃車採購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5/08/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愛旺租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8,75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261,050
決標折數
9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120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後勤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1201
傳真號碼 (02)2532122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37-115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公告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交貨時間」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小客車租賃)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採購計畫清單備註第7點) (1)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次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有效期內下訂之訂單屬有效訂單,不得以租 賃期限逾契約有效期限而拒絕履行契約責任。 (2)乙方接獲甲方代理人訂單(詳如清單附件2)後,依任務性質區分,屬計畫性需求(乙方接獲甲方代理 人通知至起始使用期間逾2日以上)應於交車前2日提供下列文件,屬臨時性需求(乙方接獲甲方代理人 通知至起始使用期間未滿2日)應於交車前4小時內提供下列文件,供甲方代理人審認,並由甲方使用單 位於乙方指定時間及地點交車、還車。 A.車輛型錄。 B.行車執照。 C.保險資料。 D.產地證明文件。 (3)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供符合契約規範車型清冊,每品項至少提供5種含以上,供甲方代理人辦理下訂。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42點)。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詳如投標須知附錄5)。 (三)投標廠商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錄6-1)及分項報價單(請以空白清單填註)。 (四)投標須知附錄1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填妥及用印)。 (五)投標須知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六)投標須知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七)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現場投標: (一)請投標廠商先行向本案承辦人員聯繫。 (二)進入現場投標地點藍天樓會客室時,請拿取右側「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製,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紀錄時間,再續依檔案夾所附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招標文件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短期性租賃車採購
預估數量 1
單位 車次
截標時間 115/08/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120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後勤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1201
傳真號碼
(02)2532122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37-115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公告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交貨時間」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小客車租賃)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採購計畫清單備註第7點) (1)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次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有效期內下訂之訂單屬有效訂單,不得以租 賃期限逾契約有效期限而拒絕履行契約責任。 (2)乙方接獲甲方代理人訂單(詳如清單附件2)後,依任務性質區分,屬計畫性需求(乙方接獲甲方代理 人通知至起始使用期間逾2日以上)應於交車前2日提供下列文件,屬臨時性需求(乙方接獲甲方代理人 通知至起始使用期間未滿2日)應於交車前4小時內提供下列文件,供甲方代理人審認,並由甲方使用單 位於乙方指定時間及地點交車、還車。 A.車輛型錄。 B.行車執照。 C.保險資料。 D.產地證明文件。 (3)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供符合契約規範車型清冊,每品項至少提供5種含以上,供甲方代理人辦理下訂。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42點)。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詳如投標須知附錄5)。 (三)投標廠商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錄6-1)及分項報價單(請以空白清單填註)。 (四)投標須知附錄1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填妥及用印)。 (五)投標須知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六)投標須知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七)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現場投標: (一)請投標廠商先行向本案承辦人員聯繫。 (二)進入現場投標地點藍天樓會客室時,請拿取右側「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製,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紀錄時間,再續依檔案夾所附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招標文件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短期性租賃車採購
預估數量
1
單位
車次
截標時間
115/08/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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